根据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认定管理办法》(川经信重装〔2013〕430号)规定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财政厅已按程序对申请奖励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产品进行了专家评审,我会推荐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的29台(套)设备被认定为201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产品,有效期4年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201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产品名单.xls